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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水治理的要求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11-29     浏览次数:     

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水治理的要求

根据高质量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对水治理所处阶段进行判断,可以推断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发展对水治理的总体要求。

1.不搞大开发而要大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其实不仅仅是长江,对全国总体而言,也应该进入大保护的阶段。落实流域大保护的方针,一方面要改变以工程建设为中心的水治理模式,切实转变到以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流域保护为中心的水治理模式;另一方面要避免“流域保护的工程化思维”、企图通过大规模修建工程的方式来解决生态问题,而要尊重生态规律,以保持生态系统的自然本底状况为生态保护原则,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恢复的能力,改变人类过度干预自然的错误行为,主要采用减少人类破坏、自然恢复的方式来保护和恢复生态。

2.供水保障从扩大规模向提高保证率转变

在全国用水微增长甚至负增长情况下,除个别缺水地区,不应再追求扩大供水规模,而应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供水质量为重点。对于农业灌溉,传统的供水保证率标准是75%,这对于高标准农田尤其是设施农业而言显然标准偏低,是否可以提高到跟工业一样的标准(95%)?设施农业已经工业化,资本密集度也比传统大田农业高了很多,理应有更高的供水保证率。对于城乡生活用水,提高保证率和供水水质是重点,应在替换不合格供水水源、规划和修建城镇应急后备水源工程、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自来水处理和配送系统的质量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偏远地方供水安全保障、提高供水效率等方面下功夫。

3.洪涝防治从重点保障向面上普及转变

我国大江大河、城市的防洪标准已经基本达到要求,但中小河流、农村地区的防洪除涝标准以及城市内部的除涝标准还普遍偏低。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从大江大河、城市的重点防洪,转向国土全覆盖的高标准洪涝防治模式是大势所趋。为适应和推动这一转变,最要紧的一项工作是加强县级基层的防洪能力建设。急需合理安排基层管理机构专业岗位设置、专业人员配备、专业服务支撑机构的配置,以保证基层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专业能力来应对水安全挑战。

4.水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改变传统水利粗放式发展模式,积极应用和融合现代信息化、智能化等高精尖技术,发展精细化水利,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获取更全面、及时、准确的水相关信息,提高水监测和计量水平,是水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没有水的精确计量就谈不上水的高效利用;提高降雨、径流等各种水变量的预报水平,是水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提高水信息预报水平可以大大提高水管理绩效;创新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流域综合调度优化技术,是水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发展水管理智能化技术是未来水管理精细化的方向。

5.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作用

应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就水资源配置而言,目前仍是以政府管制为主。如何在发挥政府把握全局、运筹长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灵活、高效配置水资源的作用?

制定规划,限期实现所有水价的全成本定价。水价应该反映供水成本和水资源的价值,只有体现水资源价值的水价才能引导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制定配套政策,对贫困人群进行水费补贴,以补偿提高水价对贫困人群正常生活的影响。

完成缺水流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并把分配的水量作为产权性质的水权来管理。

在缺水地区把行政管理性质的取水许可转换为产权性质的水权。作为行政许可的取水许可需要定期复核,或者重新发证,或者取消,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作为产权的水权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只要不违法,行政不得随意干涉其拥有和使用。为更好地发挥水权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必要把缺水地区现有的取水许可转换为产权性质的水权。就管理实务而言,直接取水的微观用户取得了水权(包含了取水口、取水量、退水量等水权要素)自然就取得了取水许可,不必重复设置两种证件。

进一步推进水权交易制度改革。放开同一个供水区内行业内部的水权交易,在论证审批前提下推动同一个供水区内的跨行业交易和不同供水区或不同行政区的跨区水权交易;建立灵活的水权交易市场体系,以便利交易、减少交易成本为原则,能在当地完成的交易尽可能在当地完成,不必、也不应当把全国的水权交易都集中到北京来进行。一般水权交易市场应该跟一般商品交易市场的性质相同,只是提供水权交易的场所和交割的服务,而不应该按股市、期货市场来看待,更不应该按股市、期货市场防范风险的制度来管理普通水权交易市场,除非是有水权期货交易许可的特殊水权交易市场。按股市、期货市场来管理水权交易市场,无疑会加大水权交易的成本,不利于水权交易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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